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《2023年云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补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3-05-05 来源: 浏览次数:462
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,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,国家卫生健康委选取湖北、内蒙古、云南、新疆 4 个省作为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补助试点省。
2023年5月15日,为顺利推进我省试点工作,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《2023 年云南省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补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》,现印发给各州、市卫生健康委,省一院、省妇幼院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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